今年“两会”上,有几位人士提到要尽快取消各地实施的限行限购,特别是汽车界之外的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的提案《建议取消汽车限行限购政策》被各大媒体转载,把批判限行限购的音调再次提高了八度。
目前,已经有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贵阳、天津、杭州、深圳7个城市(参配、图片、询价) 已经实施限购,传言武汉是下一个限购城市。采取限行的城市就更多了,各种各样的限行措施不胜枚举。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限行限购的行列中,被许多人批评为地方政府“一限了之,懒政思维”。
我们看一下宗庆后先生的提案,他提出了三条建议,第一,多修建立交桥和高架桥,保持道路通畅;第二,交通指挥智能化,将人、路和车辆作为一体进行调配,提高道路运行管理水平;第三,对空气污染问题,首先查明原因,到底有多少是由汽车尾气造成的。
先看第一条,多修建立交桥和高架桥,保持道路通畅。的确,多建这些基础设施能够缓解拥堵,但是,这些基础设施投资金额巨大,钱从哪里来?漂亮的、高调的话谁都会说,我们还是应该从实际出发,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,调门再高、说的再漂亮也是白搭,还不如不说。
城市建设的钱一般来自于城市维护建设税,各个城市的企业都要缴纳,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,税率为7%;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、建制镇的,税率为5%;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、县城或建制镇的,税率为1%。但是,这笔钱的增加速度根本赶不上各地汽车增长速度,各个地方收上来的税钱基本上能够维护城市设施,要想多建基础设施,靠这笔钱远远不够。
我们看看全国大中型以上城市,哪个不是工程机械持续轰鸣?有些小县城建设力度更是惊人,应该说,各个城市的管理者为了顺应人们购车的消费趋势,还是搞了不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这些建设资金主要来自“土地财政”,汽车消费贡献的建设资金并不多。
附着在汽车上的税收主要有车辆购置税、增值税和车辆消费税。购置税和增值税为价内税,即消费者购买汽车的价格已经包含这二项税收;车辆消费税为价外税。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,收入全部归中央财政;车辆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,中央分享75%,地方分享25%;车辆消费税也是国税。
从税收分配上可以看出,汽车消费终端城市获得利益难以负担汽车数量增加带来的成本增长,很显然,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极不合理;车辆购置税和车辆增值税在生产端征收,即使把车辆购置税转为地方税收,扩大车辆增值税地方共享比例,汽车消费终端城市依然难以获得利益,很显然,各地之间的利益分配也不合理。
换位思考,从各个城市的管理者角度想一下,作为城市的管理者,当地政府不能从汽车消费中获得太多利益,却要承担汽车增加带来的拥堵、尾气排放的污染问题,谁愿意呢?
前几年,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,全国各地方政府大量卖地,地方政府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相对比较宽裕。现在房地产面临下滑的压力,大多数城市“土地财政”收入缩水,然而市区道路交通日益拥堵,老百姓反映强烈。面对这样的尴尬局面,限购成为有些城市不得不采取的措施。
雾霾越来越重,人们早就对此愤愤不平,近期,柴静的《穹顶之下》更是把污染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。
现在各级政府官员的考核不再唯GDP论,环境污染治理成为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,这关系到他们未来仕途前景,没有哪个地方的政府官员不重视。为了改善当地生态环境,各个城市投入大笔资金把污染较大、能耗较高的企业搬迁到远郊,对于汽车下限行限购的狠手也就不足为奇。
我们再来看看宗庆后先生的第二条,交通指挥智能化,将人、路和车辆作为一体进行调配,提高道路运行管理水平。
的确如此,道路交通系统是由参与交通的人(交通参与者)、车辆(交通工具)和道路(交通环境)三个要素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系统,从人、车、路三者系统化管理角度看,我国分别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,实现了对交通参与者和道路的依法管理,惟独缺乏《道路车辆法》。三个支点才能形成稳定的平衡,缺了一个,这样的三位一体难以实现有效管理也就在情理之中。
再看看宗庆后先生的第三条,对空气污染问题,首先查明原因,到底有多少是由汽车尾气造成的。
宗庆后先生毕竟是汽车界以外人士,对这方面的情况不了解也是情有可原,全国许多城市已经发布污染源解析。以北京为例,从PM2.5的来源看,28%至36%来自区域传输,其他的64%至72%都是北京本地产生。其中机动车排放占到31.1%,燃煤占22.4%。工业生产占到18.1%,扬尘占到14.3%,其他14%来自餐饮、汽修、烧烤、畜禽养殖等。汽车尾气占有多大比例已经一目了然。
限行限购是不是最佳的办法?肯定不是,我们批评的同时,也应该考虑到利益分配的不合理,以及政策措施的缺位。不要把限行限购简单归于懒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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